為了推廣預應力混凝土管樁(PHC)在內蒙古地區(qū)地基基礎工程中的應用,2013年12月18日在包頭市召開..論證會,特邀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地基研究所和抗震研究所、國家水泥制品先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管樁標準《GB13476-2009》編制委員會、中國建筑西北設計院、內蒙古自治區(qū)及包頭市有關..,對PHC管樁在包頭市廣告產業(yè)園1#樓及廣告創(chuàng)意設計中心項目工程采用時,北京首都工程建筑設計有限公司所提疑問進行討論,形成意見如下:
1、根據本項目地堪報告《12-B1-42》,PHC管樁在此III類場地地質條件下,由于具有振動或擠土效應,可改善地基土的狀態(tài),因此是適應的,且是安全的。沉樁過程改善了土的狀態(tài)還可提高樁的承載力,降低工程造價。
2、根據本項目地堪報告《12-B1-42》,PHC管樁能穿過9m細砂層,建議進行現場沉樁試驗。如穿過有困難,可采取輔助措施。
3、如裙樓存在抗浮問題,建議可采用高等級的PHC管樁作為抗浮施樁。